珠海屋面防水的施工要求如下:
一、伸出屋面的管道
1.出屋面管道套管应高出屋面完成面300以上, 壁厚不小于2.5mm,做防腐处理。
2.管道防水层阴角处应粘贴防水附加层,宽度250mm。
3.管道周边找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的排水坡。
4.管道不宜贴墙、构筑物或几根管道共同出屋面,避免影响安装。管道距离墙体、构筑物、管道间距利于防水层交圈,减少渗漏隐患。如无法避免应采取措施保证防水层的完整。
5.管道防水层应直接暴露,利于检修。
6.直径大于300的出屋面管道或群管应采用现浇混凝土翻边形式预留孔洞。
7.管道根部直径500mm范围内,找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的圆台。
8.管道周围与找平层或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之间,应预留20mm×20㎜的凹槽,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。
二、雨水口
1.雨水口杯上口的标高应设置在沟底的最低处。
2.防水层贴入雨水口杯内不应小于50mm。
3.雨水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的坡度不应小于5%,并采用防水涂料或密封材料涂封,其厚度不应小于2mm。
4.雨水口杯与基层接触处应留宽20mm、深20mm凹槽,并嵌填密封材料。
5.雨水口浇筑屋面板时建议一次性浇在屋面板混凝土内;如预留洞口后安装,则 必须保证细石混凝土分二次封堵,并保证结构闭水。
6.雨水斗与屋面相交处须增加防水附加层,防水层及防水附加层须伸入雨水斗内 不小于50mm。
7.珠海屋面防水附加层向水平方向延伸不小于250mm,倒置法屋面须盖过封堵细石混凝土施工缝200mm以上。